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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网友寻“一夜情” 27人被骗11万

男网友寻“一夜情” 27人被骗11万

男网友寻“一夜情” 27人被骗11万 图文无关

 男网友寻“一夜情” 27人被骗11万

寻“一夜情” 27人被骗11万

男网友被骗至咖啡厅,最多者花费16880元;14名被告人在海淀法院受审

“键盘手”以一夜情、交友为由钓网友上钩,“吧女”再出面约对方到咖啡厅消费,短短三个月内27名男性网友“中招”,花费最多的人一次被迫消费16880元,出手最少的也花了1988元。昨日,海淀法院公开审理这起诈骗案。

男网友一夜消费八千

受害人秦先生在警方的证言显示,2012年3月20日,一名自称淼淼的姑娘主动在QQ上跟他搭话,秦先生感觉跟她聊天很愉快。之后,双方约定到海淀区黄庄630路公交车站见面。

由于见面时是傍晚饭点,在淼淼的推荐下,二人来到一家咖啡厅。淼淼抢先点了干果盘、水果盘各一个,啤酒、红酒若干。还没等秦先生反应过来,服务员的账单已经端过来,2000余元。

秦先生没好说什么,买了单。秦先生称,淼淼看上去也就二十岁出头,自顾自地把桌上的红酒都喝光了,还主动又叫了两瓶香槟。这一次,香槟一上桌,淼淼没喝,反倒拉着秦先生到咖啡厅门口喷香槟。喷完两瓶,淼淼又要了两瓶,等服务员再拿来账单,又是6000余元。“结账时才知道这么贵,也没好意思说什么。”秦先生说,两次结账感觉有点不对劲,他便找借口赶紧走了。

从账单查出27位被害人

事实上,秦先生不是第一名受害人,大部分受害人都选择了沉默,直到2012年5月11日被害人张某向派出所报案,海淀警方立即对此展开调查。

案件公诉人、检察官曾静音说,最初只有被害人张某的有利指证,于是警方的办案思路就是先彻底检查涉案咖啡厅的账目,警方再根据银行对账单找到刷卡卡主或持卡人。经过跟卡主核对,最终确定了27名受害人。他们以二三十岁的年轻人居多,最大的38岁,被骗最多的一次被迫消费16880元,出手最少的也花了1988元,仅仅点了一瓶普通的香槟酒。

3个月涉案金额达11万

据检方指控,2012年2月至5月间,被告人柳青、王华、王来喜经预谋雇佣被告人崔渝等人分别为“吧女”、“键盘手”、收银及服务人员,通过互联网利用虚假身份,以交友、发生“一夜情”为诱饵,诱骗被害人到海淀区知春路某咖啡厅进行高额消费,骗取被害人等23起共计10万余元。此外,被告人宋继阳等人还单独作案4起合计1万余元。

据公诉人曾静音介绍,本案27名被害人没有一起最终跟“吧女”发生了性关系,一般等达到一定消费额度而男网友还没逃走时,“吧女”都会先找借口离开。检方认为,应该以诈骗罪对14名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,其中三名主犯建议量刑四年至六年不等,其他人在一年至五年间分别量刑。

由于案件涉及14名被告人、27起诈骗事实,庭审从昨日10时许一直持续到16时30分许。案件未当庭宣判。

【14名被告人分工】

●老板

柳 青(主犯,曾经因窝藏、诈骗两次判刑)

王 华(主犯,判过四次刑,最后一次是在1991年因诈骗判了无期,但是他经过减刑在2009年被释放)

王来喜(主犯,曾两次进监狱)

60元香槟卖900元

2012年2月10日,三人签协议接手该咖啡厅,柳青出资一半,其他二人各占四分之一股份。按照分工,柳青只负责对外的工商税务事宜,每天晚上9时许到店里查账,店里流水每天大概几千块钱,好的时候一万多。柳青还负责进货,店里所有的香槟、红酒都是他从一家批发市场买来的。王华负责指定酒水单,比如香槟进价一瓶60元,等卖的时候香槟一瓶就是900块到一千块不等,一瓶红酒200多进的,能卖700多块。

●键盘手 马贺、杨丹

男疑犯化身“女网友”

先申请好几个QQ账号,然后利用QQ的搜索功能查找个人信息标注为男性的网友,以女性身份主动和他们搭讪。同时,在交友网站上发布交友帖,暗含“一夜情”等对男性具有诱惑性的信息。等男性网友上钩后,“键盘手”就跟他约好见面地点,并将男网友的身份信息通过飞信等发给“吧女”。

●吧女

崔渝、马晴、宋继阳(以及现已被另案处理的刘某、周某、陈某、王某)

按消费拿20%提成

“吧女”将网友约到涉案咖啡厅进行高额消费。“吧女”会以过生日、初次见面等借口要求点红酒,从中收取标价20%的提成。之后,“吧女”就以各种借口拒绝和网友继续交往。

●管理“吧女”和“键盘手”

王艳军(主犯之一王华的妻子)

通过老家关系等找来“吧女”

●望风

吴建国、陈锐、杨静

为防被骗男性闹事,会有专门的“守门人”负责望风,随时处理冲突

●收银及服务员

李雪陶、柴世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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